——投資者群體
當前,伴隨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日益普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呈多發高發態勢。其中投資者群體就是詐騙的主要目標群體之一。2020年,全省投資理財類電詐案件發案量占全部電詐案件的10%,損失金額占22.79%。
案例一(受害人身份:老年人)
2020年7月,股民廖某某(男,76歲)在網上看到網友“林森望”發的免費股市培訓班信息后,主動加了微信,“林森望”便將其拉入了一個股票交流群,群里定時發送一些分析股票和股指的課程,期間不斷有人發出在“CBS財富”APP上炒股票、股指賺錢的截圖,廖某某有所心動,便下載了“CBS財富”APP,注冊賬戶陸續投資403.3萬元后再也無法登錄該APP,廖某某遂發現被騙。
案例二(受害人身份:醫療投資企業主)
2020年2月,投資者邱某某(女,46歲)在騰訊網頁上看到一篇炒股文章寫的很好,就主動添加了網頁上炒股導師的微信,隨后導師把邱某某拉進一個名叫“股市愛國會”的微信群。群里每天有導師直播指導購買股票,邱某某按導師推薦購買股票賺了7萬多元,于是對導師產生了信任。后導師以購買倫敦金股票重組資金盤為由,招募群里會員認繳出資,并提供了一個網址讓大家下載后注冊賬號,邱某某看大家都在下載注冊就跟著注冊了賬戶。之后導師以建倉、拉倉等名義指揮大家投資,由于之前已對導師產生信任,加之大家都在投資,邱某某便沒有懷疑,陸續追加投資到了450萬元。后來邱某某發現網上有揭露炒倫敦詐騙的文章,連忙查看賬戶發現僅剩60余萬元,點擊提現時顯示賬戶停用,于是發現被騙。
案例三(QQ途徑被騙)
2019年11月,受害者蒲某某(男,55歲)通過瀏覽炒股網站加入了一個QQ群。QQ群里所有人都在探討投資的事,有一位“老師”介紹了一個叫“聯彩”的投資軟件并發送了下載鏈接,然后指揮群成員在該軟件上進行投資。蒲某某看很多人跟著老師的指引都賺了錢,就跟著下載該軟件進行投資,買什么,怎么買,都按照“老師”的指示進行操作。到2020年2月底,蒲某某共投資214萬元,按照“老師”的指示操作虧損了90余萬元,當他想將賬戶剩余的117萬元提現時,客服稱該賬戶涉嫌洗錢犯罪被凍結,此時QQ群、“老師”都已聯系不上,蒲某某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案例四(抖音途徑被騙)
2020年7月,投資者倪某某(女,39歲)通過抖音認識了“陳浩”,閑聊時“陳浩”問倪某某想不想投資理財賺錢,最開始倪某某并不相信,但“陳浩”還是推薦了一個叫“新生投資”的平臺說可以小額投資試一下,如果賠錢了算他的。倪某某抱著試一試的心態點擊鏈接進入了平臺,隨后在“陳浩”指導下進行了幾輪小額投資,賺取了5000多元,本金和收益均能提現,倪某某逐漸對“陳浩”產生了信任。之后,在“陳浩”指引下倪某某陸續投入100萬,“陳浩”稱要提現需要繳納70萬保證金,倪某某感覺被騙隨即報案。共計被騙人民幣988946元。
案例五(網絡廣告途徑被騙)
2020年2月,股民陸某某(男,51歲),在上網時手機界面彈出了一個叫“華瀛金融”的投資理財平臺廣告,其點擊后就進入到了平臺界面,后在該平臺輸入了姓名、手機號、銀行卡號、身份證號等信息后完成了實名注冊。陸某某注冊好后選定了一支馬來西亞期貨指數的新手項目投資了1900元,投資一天后就可提現。隨后,陸某某又購買了另一支股票,投資金額13655元,投資后平臺提示沒有購買成功,其便聯系客服,客服稱要定額投資5股(48500元)才算購買成功,其按照客服要求進行了投資,但客服仍然稱沒有達到購買要求,要繼續購買,陸某某按照客服要求又投資了17萬余元,還是無法提現,客服又稱升級成VIP會員才能提現,其再次充值10萬,客服又要求其做VIP會員項目,再充值20萬余元,陸某某發現被騙遂報警。共計被騙人民幣27.4萬元。
案例六(受害人身份:政府單位人員)
2020年6月,股民陳某某(男,44歲)接到一條陌生短信,點擊短信鏈接后其下載了一個叫“華游投資”的APP。看到該APP上顯示投資日利潤達百分之三十六,并且可以當日提現,陳某某便注冊了賬戶,并充值5000元和15000元分別投資了兩個期貨項目。后客服稱其沒有按照規范操作,需要再充值3萬元才能正常使用,否則賬戶將被凍結,陳某某便充值了3萬元。接著客服又聲稱其卡號填錯了,需要再充10萬元升為VIP客戶才能提現,充值10萬元后,客服又以其操作違規為由要求其再充值30萬,升級為VIP2才能提現,陳某某感覺不對,發現被騙后遂報警。
案例七(受害人身份:家庭婦女)
2020年11月,一名微信名叫“黃利華”的人通過學生家長微信群添加了受害人胡某某(女,46歲)微信,后“黃利華”主動與胡某某聯系拉近關系,并引導其下載“天鏈匯”投資理財APP注冊會員,再將其拉入會員群,引導胡某某在該APP先進行小額投資。胡某某先投入5000元試水成功后,胡某某分別拿出8萬元、10萬元在“天鏈匯”投資理財APP里進行投資,均獲得了收益回報,后“黃利華”要求進一步擴大投資,胡某某分多筆共投入53萬余元后,該平臺不能提現,胡某發現被騙后報警。
案例八(受害人身份:企業員工)
2020年12月,受害人姚某(女,51歲)的微信好友向其推薦了一款“HY環亞”的APP網絡平臺,該平臺顯示可以炒比特幣和各種外匯,從而獲取利潤。12月以來,姚某陸續向“HY環亞”APP平臺充錢,先后轉賬共12次,共計轉賬1665000元。之后,姚某發現無法登錄“HY環亞”APP平臺,感覺被騙后馬上報警。
案例九(受害人身份:老師)
2020年5月,受害人金某某(男,34歲)通過“世紀佳緣”網站認識一名“女網友”,通過微信聊天了解到該女子在IT企業工作。后該女子以到上海出差工作忙為由,讓其幫忙打理“比特幣”賬戶,作為酬謝讓金某某也開一個賬戶和她一起賺錢,該女子稱她掌握了操作技巧,只要按她說的買漲或者買跌就能賺錢。金某某幫該女子操作了幾天賬戶后就賺到了20多萬(該女子發送了收款截圖),其發現確實賺錢后也開通了投資賬戶,并按照該女子指示進行投資操作,前面幾次小額投資都提現成功,后面金某某就加大了投資額度,直接一次性投資100萬,賬戶中顯示賺錢了,但該女子稱他們的行為被公司發現了,要求其近期不要操作平臺,并刪除所有的微信聊天記錄、通訊錄,過段時間后再登錄提現,金某某按照她的要求進行了操作。幾天后,該平臺已無法登錄,金某某便發現自己被騙。
案例十(受害人身份:自由職業者)
2020年8月,受害人吳某某(女,46歲)通過陌陌認識了一個男子,并加了對方的QQ、微信。吳某某與對方認識了四五天后,對方稱要帶她網上理財賺錢,之后,對方發過來一個鏈接,點進去是一個叫“上海陸家嘴國際金融資產”的網頁。在上面注冊并輸入了銀行卡和手機號碼之后,對方就讓她選擇投資項目,向賬戶內轉賬。期間,吳某某陸續幾次投資共計1069090元人民幣。直至2020年9月,吳某某發現該網頁無法提現聯系客服,對方稱級別不夠讓她繼續充錢時其意識到被騙。加上中間收益的20000元人民幣,吳某某共計被騙995090元人民幣。
編者按:在此類騙局中,詐騙分子通過網絡戀愛交友、發送木馬鏈接、虛假短信及廣告等方式,與受害人建立溝通渠道,以包裝身份、高額回報等對受害人進行誘惑,在通過建立虛假投資群、引誘受害人在虛假網站、APP、平臺等進行小額交易試水等方式,騙取信任,再做局拉高投資金額,當受害人要求提現時以交納保證金、賬戶異常、資金驗證、刷流水等為由對受害人實施連環騙。詐騙成功后還繼續引導受害人刪除手機內相關信息給公安機關偵查破案制造障礙,從而逃避打擊。警方提示:投資理財要到銀行、國家登記備案的證券公司等正規途徑進行,通過社交平臺、短信鏈接、網絡廣告等途徑獲取的投資平臺信息均不可靠,貪圖高額回報,最終會血本無歸!